论当前道德建设与法律建设良性互补关系的重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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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黎平.论当前道德建设与法律建设良性互补关系的重建[J].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2,24(3):72-7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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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黎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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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旧有的“德主刑辅”道德与法制建设的模式显露出一定的不足,因此,我们要建立以法制为前提的“以法护德,德法并举”的新型道德与法制的互补关系,并在社会建设的实践中加以贯彻,推动社会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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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制建设 道德建设 互补关系 道德体系 道德资源 法律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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