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对社会伦理影响自由裁量权的情结与纠结——兼论期待可能性在刑事审判中的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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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庸鲁.法官对社会伦理影响自由裁量权的情结与纠结——兼论期待可能性在刑事审判中的张力[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2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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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庸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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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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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法官对量刑幅度仅有10%的自由裁量权,而社会伦理则是影响该幅度调整的主要因素,它是民众对是非善恶所形成的共识的集中表达。法官作为社会主体,对社会伦理影响其自由裁量权具有一种本能情结;而法官所从事职业的专业属性又要求其必须遵循罪刑法定原则以防裁判擅断,这导致法官纠结于社会伦理能否影响自由裁量权。但实际上情结与纠结本身并无实质冲突,两者最终的落脚点都是追求公正。社会伦理对个别公正的关注与期待可能性的宗旨具有相通之处,从本质上说,两者都是对具体人性的尊重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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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伦理 自由裁量权 期待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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