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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明末农民军的乡族关系
引用本文:陈巧.试论明末农民军的乡族关系[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5).
作者姓名:陈巧
摘    要:乡族关系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一种奇特的产物,它是宗族关系和乡里关系的结合体。作为由若干近亲家族联合而成的宗族,是从一个家族繁衍形成的一个个近亲族群。其中每个家族既是独立的,相互之间又由血缘关系联系在一起。同宗族的人有共同的始祖、宗庙、姓氏、公共财产及公共墓地。这种独特的人际关系正是中国封建社会传统的生产方式的反映。 由于国家是按照地域划分它的居民的,因而在中国封建社会又存在一个与宗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乡村行政组织——乡亭里甲。以自然村落为基础形成的乡亭里甲,从形式上看,是封建统治阶级控制、压迫人民的一种基层行政组织。但由于不论是原有的自然村落还是迁徙而成的坞、堡、屯、寨,往往是聚族而居,因此乡亭里甲在本质上仍是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族组织。地主乡绅往往是一族之长,政权和族权的统一,构成相当牢固的自给自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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