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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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动全民健美操运动的广泛开展,增强人民体质,根据《健美操活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以下简称《锻炼标准》)是注重社会性和群众性的单项体育锻炼标准,适用于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农村和各级健身中心、社区普遍推行。《锻炼标准》的推行对象是全体国民。第三条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体操中心)在国家体育总局的领导下负责锻炼标准的制定、修改,中国健美操协会具体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主管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宣传、指导、管理并组织本地区(部门)各基层单位具体推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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