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性学习理论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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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新云.研究性学习理论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应用研究[J].教育探索,2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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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新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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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思政教学部,广州,51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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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研究性学习是以学生为中心的一种探究式学习活动,将之引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的教学实践中来,必将突破传统教学模式的束缚,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创造性,进而增强课程教学效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研究性学习理论在"基础"课教学中的组织与实施过程可分为以下五大阶段,研究选题准备阶段,研究方案制订阶段,研究过程实施阶段;研究成果交流与研究报告写作阶段和研究成果检查与评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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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研究性学习 可行性 组织与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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