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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不管买卖书号的活动是在“温情脉脉”中进行,还是在“利己主义的冰水”中交易,最终结果都是逼使出版部门解除武装,彻底摧毁现行出版管理制度。实质上是慢性自杀。说其是自杀,根据有四: 一、导致出版管理制度崩溃。我们国家对于出版单位的建立采取审批制度,只有经国家正式批准,具有一定条件的单位才有出版的权利。这种权利,在出版物上的标志,即其出书序号。卖书号,即出卖出书序号,即出卖出版权,即导致非出版单位有权出书,导致有钱就能出书,最终导致否定现行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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