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机关文书档案分类标准--兼与王威琴、张海滨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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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志诚.再谈机关文书档案分类标准--兼与王威琴、张海滨商榷[J].档案,2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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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志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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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定西地区档案处,定西,74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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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王威琴《机关文书档案分类标准探讨》和张海滨《也谈机关文书档案分类标准》(以下分别简称《王文》、《张文》,分别载《档案》 2000年第 1期、第 5期),指出了目前地县机关、单位文书档案管理中存在的一个较为普遍性的问题,对指导文书档案分类有一定指导意义。但是,通观两文,笔者以为有以下几个问题进一步明确,以便更好地指导文书档案分类工作。 一是分类的对象。从两文的标题来看,都是谈文书档案的分类标准,即分类的对象应是文书档案,更明确地说,就是对经过立卷、归档程序以后形成案卷并移交到档案室的文书档案的分类。但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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