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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权利人“法定许可”获酬权是修法的关键
引用本文:张洪波.保障权利人“法定许可”获酬权是修法的关键[J].中国传媒科技,2012(13):18.
作者姓名:张洪波
作者单位: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摘    要:部分音乐人对《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一稿的第四十六条意见很大,强烈要求删除.国家版权局公布的第二稿删除了原草案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将录音制作和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法定许可恢复为作者的专有权利. 众所周知,现行著作权法在法定许可制度设计方面有很多问题,国家版权局在第一稿的修改说明中对此这样评价:"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允许他人使用作品不经权利人许可,本质上是对权利人权利的限制.

关 键 词:法定许可  著作权法  权利人  获酬权  保障权利  许可制度  专有权利  录音制作  电视台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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