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法学教育的发展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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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尤士洁,邹学海.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法学教育的发展趋势[J].职大学报,2008(4):123-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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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尤士洁 邹学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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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市职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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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按照学者的一般理解,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不仅在于其法律渊源、法律技术、司法组织与诉讼体系等方面存在着差异,法学教育上的不同也是区分两者的显著标志.不同的文化传统造就了两者在教育体制,教育方式与培养目标上的不同,而这些差异反过来赋予两大法系在法律制度构造、法律职业性质以及法律家的地位等方面更为明显的独有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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