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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着作”概念和着作方式的历史发展
摘    要:关于“著作”概念,我在《“编辑”和“著作”概念及有关问题》一文(载《编辑学刊》1994年第1期)曾谈过一些浅见。考虑到这个问题与编辑学研究关系密切,所以拟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再作进一步的探讨。 一、“著作”概念的产生与词义的演变 在文字产生以前,原始社会的先民就已经有了口头著作活动。民间大量流传的神话、故事和歌谣等就是口头著作。例如盘古开天辟地、女娲补天、燧人氏钻木取火、神农教民稼穑、黄帝擒蚩尤、鲧禹治水等神话、故事都是先有传说,后来才用文字记载下来的。 在西周时期(约公元前11世纪—前8世纪),我国先在诗歌领域产生了著作概念的萌芽。《诗经》所收的诗有五首自身载明作者是谁。 《小雅·节南山》:“家父作颂,以究王汹。” 《小雅·巷伯》:“寺人孟子,作为此诗。” 《大雅·嵩高》:“吉甫作诵,其诗孔硕。” 《大雅·烝民》:“吉甫作诵,穆如清风。” 《鲁颂·閟宫》:新庙奕奕,奚斯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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