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学散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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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余干生.语文教学散议[J].教育学报,199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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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干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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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语文课的内容,应当是语言和文学.如果说“文”指文字,那么文字只是语言的一种载体,原则上没有超出语言的范畴.倒是文学,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和艺术形式,与语言有甚大区别,有资格和它并列.文学是语言艺术,它以语言为创作的手段.所以“语”和“文”二者之中,应当说第一性的是语,即语言.而文学是以之为基础的一种“上层建筑’,是第二性的.语言是人类思维和交流的工具,每个在社会上生存的人,都离不开它.即如哑巴,不能使用最为便利的有声语言,也要采用文字或其它变通方式例如手语等语言.文学则不然.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也罢,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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