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撤并学校回归对村民权益的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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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大平.让撤并学校回归对村民权益的尊重[J].教育,2012(28):3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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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大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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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育部7月23日公布的《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规范意见")提出,将通过县级政府专项规划和省级政府专项督查,解决农村学校由撤并引发的几个突出问题。其中包括:明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应保证学生上学单程步行时间不超过40分钟,明确农村小学低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明确"盲目撤并"的学校如有必要可以恢复,明确村小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可按100人核定,明确班额超标学校不得再接收其他学校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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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学校 学校布局 布局调整 地方政府 征求意见稿 规范 公用经费 义务教育学校 小学低年级学生 突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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