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红色快件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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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经岚.非红色快件标签[J].上海集邮,2006(7):4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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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经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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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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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8年和1991年的《国内邮件处理规则》都明确规定,邮政快件标签(以及快件专用信封、各种快件单式)应当是“白纸、红格、红字、红号码”,但也有不按规定的(参见030443),现再介绍几种:新疆伊宁的“白纸、绿格、绿字、绿号码”大宗快件标签(图1),仅见1990年4-12月使用。天津3支局、43支局曾用电脑打印的黑格、黑字、黑号码大宗快件标签(图2、5),多见于1991年7月至199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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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标签 《国内邮件处理规则》 红色 邮政快件 电脑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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