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辩护律师制度作为刑事辩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辩护律师制度的完备与否也代表着一个国家法制的发展程度。2011年我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了目前规模最大的一次修订,而其中对辩护律师制度的关注尤为明显,这也反映出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核心的理念在我国刑事立法中的重要意义。但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理念虽然已明确列为立法目的,在实践的具体操作中依然存在较大困难。而人权理念与具体制度的脱节不仅淡化了人权理念本身,而且也损害了法律自身的公平正义。因此,重申辩护律师制度的理论基础,进而以此切入重新反思我国整个诉讼制度,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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