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造假”也是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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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范以锦.“无意造假”也是假[J].传媒,2009(3):3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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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以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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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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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各传媒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报道异彩纷呈,讨伐"假冒伪劣"之声尤甚.传媒,作为伸张正义的社会公器,自然要成为维护公民权益的代言人;作为精神产品的生产者,也毫无疑问要自省自律,积极防堵包括虚假、低俗在内的"假冒伪劣"新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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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消费者权益日 假冒伪劣 公民权益 精神产品 新闻产品 代言人 生产者 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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