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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许可中的非正式听证程序
引用本文:娜仁图雅.论行政许可中的非正式听证程序[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Z1).
作者姓名:娜仁图雅
作者单位:内蒙古大学法学院 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21
摘    要:非正式听证是指以听证会以外的方式听取意见的制度。非正式听证程序简便,灵活宜用,其适用范围远远大于正式听证。行政许可作为资源合理配置和国家微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直接涉及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许可中建立非正式听证程序有利于保证许可机关做出正确的决定。本文把我国行政许可法中第36条和第38条视为我国关于非正式听证的规定,并界定行政许可中的非正式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及其应包括的内容。

关 键 词:行政许可  非正式听证  听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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