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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治理“校中校”看多元办学的重要意义
引用本文:姜月忠,周承英.从治理“校中校”看多元办学的重要意义[J].内蒙古教育,2007(1):12-13.
作者姓名:姜月忠  周承英
作者单位:[1]内蒙古社会科学院 [2]内蒙古教育杂志社
摘    要:2006年6月,按照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关于做好清理整顿改制学校收费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国家有关精神,呼和浩特市清理整顿了现有民办学校,坚决取缔公办中小学举办的不符合政策的“一校两制”学校或“校中校”。严禁公办中小学以与民办学校联合的名义举办“校中民办校”或“校内民办班”,严禁民办学校在公办中小学设班招生。各公办中小学不得以改制名义高收费。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严禁招收“择校生”.不得将以分校名义招收的小学生与派位学生混合编班。新生分班要均衡,禁止分快慢班和重点班。

关 键 词:多元办学  中校  公办中小学  民办学校  治理  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收费  清理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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