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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有偿新闻
引用本文:郭松林.拒绝有偿新闻[J].新闻爱好者,1999(9).
作者姓名:郭松林
摘    要:在神圣的新闻事业内部,“有偿新闻”问题不容回避。几年来,虽经中央和地方各有关部门的治理,有偿新闻蔓延势头得到了遏制,但问题仍然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禁止有偿新闻,已提到“加大新闻界的反腐败力度”的高度,这就不能不引起我们新闻业内的高度重视。有偿新闻有各种表现: 其一是有组织的集体有偿新闻。如有些新闻单位,新闻报道活动和经营活动不分,新闻采编队伍和经营队伍不分,甚至采取强制性措施,下指标,分任务,要求记者搞创收;有的把采编人员的工资、奖金与拉广告挂起钩来,实行奖罚;有的新闻单位以新闻报道的形式给企业作形象广告,并不标明广告;有些新闻单位出卖版面、时段、节目,或将版面、时段、节目承包给个人。 其二是个人有偿新闻。一些新闻单位的采编人员向采访对象索取车马费、误餐费、劳务费;有的记者以其他形式向企业索取产品、财物等。 其三是被动有偿新闻;有些企业在新闻发布会等活动中,给记者发“红包”、纪念品;有些企业以各种名义组织记者参加采访、旅游和娱乐活动;有些单位还设立名目给记者开稿费、发奖金、奖品等。 其四是那些隐蔽的、变相的、受某种利益驱动的有偿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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