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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
引用本文:张湘海.家庭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J].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7,6(6):24-26.
作者姓名:张湘海
作者单位:太原师范学院政法系,山西太原030012
摘    要:社会发展的历史是一个生产发展的历史。原始社会的家庭是唯一的生产单位,是物质资料生产、人自身的生产、精神生产的单位,是唯一的经济单位和生产关系,原始社会的历史就是家庭发展的历史。在阶级社会,家庭不是唯一的和主要的生产单位、经济单位和生产关系,它对阶级社会的生产和历史发展,不起主要的和突出的决定作用,但是它并没有失去一定的决定作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包括个体家庭经济成分,当今的中国家庭一般来说,是社会的主要的生产单位之一、经济单位之一和生产关系之一,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起着突出的、重要的决定作用。

关 键 词:家庭  物质资料的生产  人自身的生产  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
文章编号:1672-2035(2007)06-0024-03
收稿时间:200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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