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理构建我国司法与传媒的关系 |
| |
引用本文: | 林东云.论合理构建我国司法与传媒的关系[J].厦门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2(2):103-108. |
| |
作者姓名: | 林东云 |
| |
作者单位: | |
| |
摘 要: | 传媒对司法的论说与评价对司法活动起到间接的监督作用,但传媒行为对司法又具有负面影响。司法与传媒的冲突在于新闻自由与公平审判的矛盾。调和的主要途径不是简单地限制某一方面的权利,而应当探索和开辟第三条道路,使司法与传媒保持各自相对独立的立场。
|
关 键 词: | 司法 传媒 监督 新闻自由 公平审判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