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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理构建我国司法与传媒的关系
引用本文:林东云.论合理构建我国司法与传媒的关系[J].厦门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2(2):103-108.
作者姓名:林东云
作者单位: 
摘    要:传媒对司法的论说与评价对司法活动起到间接的监督作用,但传媒行为对司法又具有负面影响。司法与传媒的冲突在于新闻自由与公平审判的矛盾。调和的主要途径不是简单地限制某一方面的权利,而应当探索和开辟第三条道路,使司法与传媒保持各自相对独立的立场。

关 键 词:司法  传媒  监督  新闻自由  公平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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