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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心理规律
引用本文:燕国材.论心理规律[J].南通师范学院学报,2002,18(2):124-127.
作者姓名:燕国材
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上海200234
摘    要:规律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必然性,可重复性等基本特点,这些特点对心理规律同样适用。心理规律分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心理的根本规律,这是总的规律,其有两条:心理依存于主体与客体矛盾的规律,心一依存于先天与后天结合的规律。第二个层次是心理的基本规律。这是一般的规律,它表现为心理的内部关系规律和心理的外部关系规律。第三个次层是心理的具体规律,这是心理的根本 基本规律在多种具全体心理现象上的反映,它可分为心理现象纵向层次性规律和心理现象内部的横向联系规律。

关 键 词:规律  心理根本规律  心理基本规律  心理具体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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