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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闻出版总署发布《2006全国新闻出版业基本情况》;《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删除媒体不得擅发突发信息的规定;新闻出版总署清查恐怖类出版物已发出版物应及时回收;文化部5大计划提升网吧业发展江苏将首先试点;最高人民法院:直播庭审须经高级法院批准.

关 键 词:新闻出版总署  管理  最高人民法院  新闻出版业  突发事件  高级法院  出版物  网吧业
文章编号:24478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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