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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法制节目的形态创新
引用本文:张仕勇.电视法制节目的形态创新[J].中国记者,2006(6).
作者姓名:张仕勇
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摘    要:在电视激烈竞争的今天,节目的形态创新尤为重要.目前,我国电视法制节目基本可分为四种形态:一是以案说法节目,如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二是专题性法制节目,如长沙电视台"方圆之间";三是谈话法制类节目,如重庆卫视的"拍案说法"、浙江卫视的"人生AB剧".四是现场法制新闻节目,如中央电视台的"法治在线"、北京电视台的"法治进行时"等.与国外法制频道相比,我国法制节目类型相对较少,表现形式单一,在形态的开掘和创新上需要有新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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