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文评价标准应坚持“有文采” |
| |
引用本文: | 刘华正.高考作文评价标准应坚持“有文采”[J].语文教学之友,2010(9):43-44. |
| |
作者姓名: | 刘华正 |
| |
作者单位: | 浙江衢州市实验学校 |
| |
摘 要: | 《语文学习》2009年第6期刊登了孙如明老师的文章《高考作文评价应淡化或删改“有文采”》。孙老师指出,语文教师和学生对“有文采”趋之若鹜,追求“有文采”成为写作的时尚,并认为“在如今中学生的写作实践中,重视文采却成了忽视思想和情感的借口,并导致了中学生写作水平的下降”,还从提倡“有文采”不切合中学作文教学目标、
|
关 键 词: | “有文采” 高考作文 评价标准 《语文学习》 写作实践 2009年 作文评价 语文教师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