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儿童是自然之子——兼论自然界对儿童的教育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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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晓东.论儿童是自然之子——兼论自然界对儿童的教育功能[J].教育导刊,2005(9):3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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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晓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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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研究员 [2]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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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是说人的存在--不只是身心的发生学来源,而且包括人之生活的方式和内容--是取法自然的.显而易见,人是自然的产物;人来之于自然界,又要回归到自然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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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然界 教育功能 儿童 《老子》 道法自然 人的存在 发生学 生活 大自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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