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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儿童是自然之子——兼论自然界对儿童的教育功能
引用本文:刘晓东.论儿童是自然之子——兼论自然界对儿童的教育功能[J].教育导刊,2005(9):31-33.
作者姓名:刘晓东
作者单位:[1]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研究员 [2]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摘    要:《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是说人的存在--不只是身心的发生学来源,而且包括人之生活的方式和内容--是取法自然的.显而易见,人是自然的产物;人来之于自然界,又要回归到自然界.

关 键 词:自然界  教育功能  儿童  《老子》  道法自然  人的存在  发生学  生活  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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