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父母子女权利义务的割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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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庭刚.论父母子女权利义务的割断[J].青岛教育学院学报,2001,14(2):2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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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庭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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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工程学院法学系,山东淄博255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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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父母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是基于特定的原因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在通常情况下,二者的权利和义务相互储存,不能发生阻却。但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并达到一定程度时,可以考虑二者的割断问题,迷样可以警示为人之父母:可期等的赡养扶助的权利的实现,必须以履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为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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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婚姻法》 父母子女 权利义务 割断 立法 未成年人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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