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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的正义思想研究
引用本文:王黎明.休谟的正义思想研究[J].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2):62-65.
作者姓名:王黎明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基金项目:201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2013-GH-539)
摘    要:休谟认为,正义不是自然之德,而是一种人为之德;出于物质财富的有限和人性的局限,所以人类需要正义.在正义与财产权的关系问题上,休谟指出正义起源于人类的约定,是人类出于尊重和维护财产权而设计的人为美德,并提出了经济正义的“三条基本的自然法”,即财产的稳定占有法则、依据同意而进行的财产转移法则和许诺的约束力法则.

关 键 词:正义  人为德  财产权  三条基本的自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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