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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二)
摘    要:第十条 虚伪标记:对标有虚伪的原产地或生产者标记的商品在进口时予以扣押] (1)前条各款规定应适用十青接或间接使用虚伪的商品原产地、生产者、制造者或商人的标记的情况。

关 键 词:工业产权  公约  巴黎  保护  生产者  原产地  标记  制造者  商品  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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