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诗歌节律中的后重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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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为善.古代诗歌节律中的后重原则[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基础教育版),19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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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为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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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 首先我们要解释一下什么叫节律后重原则,要讲清这个问题,就必须先简略地谈一下有关节律的一些基本原理,这些都是传统诗词格律研究中所忽略了的. 节律就是节奏规律,关于节奏这个概念,历来说法很多,有的专家作了简明的概括:“节奏,简单地说,就是事物有规律的重复变化.寒来暑往,这是自然的节奏,秋收冬藏,这是生活的节奏.只有重复而无变化,是单一的东西,无所谓节奏;只有变化而无重复,是杂乱的东西,也无所谓节奏.”①诗歌节律是一种语言节律,它是由各种语音特征的对立要素(如音的长短、轻重、高低及不同音色等等)通过有规律的重复变化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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