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干训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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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闫崇民,张建华,张巍.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干训质量[J].人民教育,199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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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闫崇民 张建华 张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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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教委,辽宁省教委,辽宁省教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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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3年来,我们根据国家教委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调查分析我省中小学领导干部队伍现状,总结以往的干训工作经验,加强计划指导,完善培训体制,强化质量意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使我省中小学干训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又有了新的进展。一、完善体制,明确责任。根据依靠地方办好基础教育的总原则,我省中小学领导干部培训工作从一开始就形成了“三级管理,三级培训”的工作体制和相应的工作运行机制。“三级管理”即省、市、县(区)三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负责管理中小学领导干部培训工作的职能机构,要有相应的部门、专门的人员负责抓此项工作;“三级培训”即省教育行政学院负责培训高(完)中校长,市师专和教育学院负责培训高(完)中中层干部和初中校长,县(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培训初中中层干部和小学校长,为了进一步完善培训体制,明确责任,我们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三级管理,三级培训”的基本职责又作出明确规定,“三级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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