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爱”与“规范”并不矛盾
引用本文:章亦华.“爱”与“规范”并不矛盾[J].江苏教育,2014(36).
作者姓名:章亦华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
基金项目:江苏省东台中等专业学校和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大力支持
摘    要:<正>"爱"是教育的信念和教师的天职。国家有法律,学校当然也有规范。规范不单针对学生,也要求教师。规范并非只是处罚,处罚并非就是体罚和变相体罚。规范是统一的要求、言行的约束、违规的担当、责任的体现。规范是教育的手段、教师的抓手,也是爱的体现。爱不等于不要规范,爱不等于放任自流。"严是爱,松是害。"我们希望和倡导"爱"之下的科学的、恰当的、人性化的"规范",而不是没有"爱"的主观的、错误的、生硬的"规范",或是没有"规范"的放任的"溺爱"。也就是

关 键 词:变相体罚  不等于  终结性评价  发展性评价  价值取向  有度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