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程序视角下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属性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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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夏红,朱帝坤.缔约程序视角下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属性探析[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1):14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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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夏红 朱帝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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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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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一般项目“新《民事证据规定》与《民法典》中证据规范的回应与对接问题研究”(L20BFX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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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对认罪认罚具结书属性的认识主要有“犯罪嫌疑人单方承诺或声明”和“控辩双方诉讼契约”两种观点。单方承诺的观点难以解释具结书中所蕴含的双方因素及其效力欠缺的问题;控辩契约的观点虽然符合契约构成要件要求,但仍然存在形式要件和缔约程序上的漏洞。基于理论及实践中存在的模糊认识和一定程度上的认识偏差,首先要框定控辩契约签署与具体诉讼环节的对应关系,而后才能清晰地分析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本质属性。要约承诺理论的引入既明晰了控辩契约各环节的承接关系,也契合了诉讼的流程化运行特质。基于要约承诺理论,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本质应为控辩契约中的承诺,同时亦是控辩契约的固化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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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具结书 认罪认罚从宽 控辩契约 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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