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合一:“知”“行”范畴的蕴含及其教育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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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元祥.知行合一:“知”“行”范畴的蕴含及其教育指引[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5):185-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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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元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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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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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2022年度重大项目“指向核心素养的课堂学习研究”(22JJD88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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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知”“行”是多学科的核心范畴。我国认识论史上“知”范畴概括了天与人、心与物、先知与学知、可知与不知、格物与致知等关系问题,涉及“知”范畴的逻辑基础、方法论基础和发生学基础。“知”对于促进人的发展的教育活动而言,具有历史、文化和社会意义。“行”范畴概括了人的感性活动、主体性活动和目的性活动的实践本质,它概括了人对客观世界的能动作用的活动本质、价值取向、人的行为的伦理品质,以及人的社会行为的实践特质。对促进人的发展而言,“行”是人获得真知和观念的感性基础,是人结成与客观世界的社会关系的根本途径,是人能动地参与客观世界并改造客观世界的目的性活动。“知”“行”范畴的对立关系主要反映在难易、先后、轻重之辨等方面,其统一关系或合一关系体现在知与行互为基础、互为目的和过程,以及育人功能的价值关联性和价值一致性等方面。“知行合一”本质上是知行相须、知行相资、知行一体。面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育人方式改革必须遵循知行合一规律,发挥知与行的育人功能,实施全面发展教育,促进教劳结合、身心和谐;维护学生与客观世界的实践关系,增强教育的实践感;优化学习形态,促进感性学习与理性学习的进阶,实现知识观念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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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知”“行”范畴 认识论与实践论 知行合一 育人方式 深度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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