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教育水平评估方案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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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康永祥.关于制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教育水平评估方案的建议[J].辽宁教育研究,19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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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康永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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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教育部门要“组织教育界、知识界和用人部门定期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进行评估,对成绩卓著的学校给予荣誉和物质上的重点支持,办得不好的学校要整顿以至停办。”这是教育改革提出的新的任务和要求,是加强宏观指导和管理、确保教育质量的一项有效措施。为了贯彻《决定》的这一精神,建立高等教育评估制度,仅就制定师范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师专)教育水平评估方案,提出如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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