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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地区中心图书馆委员会章程
摘    要:一、宗旨辽宁地区中心图书馆委员会是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全国图书协调方案》,于一九五八年五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本委员会以发挥三大系统(科研、教育、公共)图书馆的群体优势,开发文献信息资源,提高社会效益,促进辽宁地区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宗旨。二、性质本委员会是在省文化厅为主、省科委、省高教局共同领导下的由辽宁地区三大系统图书馆的代表组成的协调协作组织。业务上受全国图书馆协作委员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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