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特殊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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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红柳.论我国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特殊性[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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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红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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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轻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湖南长沙41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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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诉讼作为我国三大诉讼之一 ,有着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不同的特点。本文拟从举证责任、提供证据的期限、证据种类形式和法院调取证据等方面就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特殊性进行探讨。一、关于举证责任举证责任 ,是指当事人对有利于自己的主张 ,有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 ,加以证明的责任 ,如果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主张时 ,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这是一般意义上的举证责任 ,主要适用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具有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不同的特殊规定。在刑事诉讼中 ,公诉案件的举证责任由司法机关承担。《刑事诉讼法》第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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