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中求变:《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的几点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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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易涛.稳中求变:《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的几点修改意见[J].档案管理,2014(2):3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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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易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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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师范大学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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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浙江省教育厅项目(编号:Y201329313)和浙江师范大学项目(编号:JYGL201225)的研究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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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的实施为高校档案工作提供了统一的档案分类体系和档号编制模式,为高校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基于高校档案工作传承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方面的考虑,《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的修改需要遵循稳中求变,以稳为主的思路。具体而言,《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的修改需要建立文书档案以"组织机构"为主的分类标准,做好与相关法规制度的协调完善,同时建构符合特殊档案和电子文件特点的分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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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校档案 实体分类 《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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