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尔德的审美/伦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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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永华.王尔德的审美/伦理学[J].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6):9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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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永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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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北京大学英语系,北京100871;[2]首都师范大学大学英语部,北京100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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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因为其艺术非道德论的主张与生活实践中"不道德的行为",王尔德常被误解为主张艺术与人生分离的纯艺术家和"败德者"。事实上,王尔德所主张和实践的是一种美学化的伦理,由浅层的生活审美化、礼仪规范取代道德情感和深层的空无主体观与个体设计和创造生活构成。浅表审美化中存在一些深为诟病的问题:只关注外表的美丽而忽视心灵的滋养;对艺术的崇拜沦为商品拜物教;非人性的审美化目光将他人物化为客体。但深层审美化中蕴含着许多积极因素值得肯定:互为主体性观念促进对他人的个性、差异与自由的尊重;审美关注的特征意识、偏好意识、警觉性和关注导向对异质性的公正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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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美伦理学 空无主体 互为主体性 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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