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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河南省教育厅的工作方针、任务与措施
引用本文:徐莉,牛中家,陈成名,薛娟娟.民国时期河南省教育厅的工作方针、任务与措施[J].档案管理,2003(1):43-43.
作者姓名:徐莉  牛中家  陈成名  薛娟娟
作者单位:河南省档案局保管利用处
摘    要:清光绪三十二年六月十日(1906年7月30日),河南巡抚奏呈《河南省学务公所章程》第一条规定:本公所以学部奏定之忠君、尊孔、尚公、尚武为宗旨;第二条规定:本公所以普及教育,养成国民之道德、智识、技能为成绩。是年,成立学务公所,统筹全省兴学事宜。民国初年,无提出新的教育工作方针,除忠君一语不适用外,大致仍如前定。1919年8月5日,省政务厅教育科主办的《河南通俗教育报》创刊,其宗旨为提倡社会教育。1921年9月21日,以省长张凤台为首的河南“四存学会”提出“采古制、振风俗”的教育宗旨。1927年,…

关 键 词:民国时期  河南省教育厅  工作方针  工作任务  学校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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