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署名“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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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锦春.珍惜署名“专利”[J].新闻爱好者,19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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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锦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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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专利专利,独自具有的权利。专利是别人不能随便染指的。别人要需要时,可以付钱购买,千万别坏了规矩,否则,对簿公堂。文章署名是舞文弄墨者常遇到的事,这署名是作者的专利。近几年来,因署名“专利”而闹纠纷的日趋众多,这也为文坛增添了好多话题。不过,大千世界也真怪,在一些人为“保卫”自己的署名专利而“斗争”的同时,也有一部分人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署名专利与他人平分乃至毫不保留地拱手相让。有的作者把自己作品的署名权部分让给一些熟悉或者不熟悉的编辑、记者,当然,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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