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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党报、党刊发行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为进一步推动文化体制改革,财政部近日就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税收政策问题下发了通知。通知规定,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通知执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通知所适用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是

关 键 词:党报  通知  文化体制改革  增值税  新闻出版  经营性  政策问题  资产剥离  文化事业单位  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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