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买卖书号顽症 |
| |
引用本文: | 李小明.根治买卖书号顽症[J].新闻出版导刊,2001(4):13-13. |
| |
作者姓名: | 李小明 |
| |
摘 要: | 说它“老”,是因为这个问题由来已久,屡禁不止。买卖书号现象早在1984年就已经出现,1985年1月1日,当时主管出版工作的化部在这年的第一天就下发通知,严肃指出有的出版社出现“卖书号”“卖牌子”的现象,并明令禁止,这是国家政府部门件中首次使用“卖书号”的字眼,从那时到现在的十几年来,买卖书号现象一直在不同程度地发生,管理部门也一直在三令五申地禁止,很难统计十几年来有多少书是通过买卖书号出版的,也很难统计管理部门为此发了多少个通知,多少个件,多少条规定,人们说到买卖书号,过去常用的字眼是“怪胎”“毒瘤”“幽灵”之类,后来经常用的是“顽症”。“顽症”就是难治或久治不俞的病症。
|
关 键 词: | 中国 出版业 管理工作 书号买卖 出版改革 出版投资政策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