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字号”档案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以上海市静安区档案局(馆)的做法为例 |
| |
引用本文: | 谢兰玉.“老字号”档案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以上海市静安区档案局(馆)的做法为例[J].中国档案,2014(2):52-53. |
| |
作者姓名: | 谢兰玉 |
| |
作者单位: | 上海大学图书情报档案系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老字号企业档案资源分布、管理和开发利用研究》(项目编号为2008-R-0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 |
摘 要: | 2005年中国商业联合会制定的《中华老字号认定规范》,将"老字号"界定为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文化底蕴,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品牌。而"老字号"档案是指老字号在其品牌创立、生产、经营和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传统特色、历史文化价值的文字、图表、实物、录音、录像、多媒体等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商务部从2006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
关 键 词: | 中华老字号 档案资源 静安区 企业档案管理 上海市 档案局 文化底蕴 档案工作 档案部门 档案信息资源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