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推定”原则与法制新闻写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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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清照.“无罪推定”原则与法制新闻写作[J].新闻知识,19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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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清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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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汉中日报社!72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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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无罪推定”作为一项立法原则,最早规定在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卜。《人权宣言》第9条规定:“任何人在其未被宣告有罪之前,应当假定为无罪”。当今时代,世界大多数国家已将“无罪推走”列为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我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刑诉法)以基本原则的形式在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法学界普遍认为,上述规定从立法上明确排除厂‘有罪推定”论,宣告了符合中国国情的“无罪推定”原则的确立。与“无罪推定”原则相适应,新刑诉法作出了一系列相应的规定:将起诉前的原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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