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对幼儿伤害事故法律责任的思考与分析
引用本文:王洪成.对幼儿伤害事故法律责任的思考与分析[J].幼儿教育,2005(Z2).
作者姓名:王洪成
作者单位:河南教育学院教育系
摘    要:去年2月的一天,一名2岁幼儿在幼儿园内突然离奇死亡,最终家长把幼儿园告上了法庭。针对孩子的死因,家长和司法部门先后找了5个司法鉴定机构,结果得出了针锋相对的鉴定意见:一方称孩子是间质性肺炎导致猝死,另一方称是外伤导致死亡。法院认为原、被告提供的鉴定均不具有证明力上的优势,故对5份鉴定中关于死因的结论均不予采信。但法院认为,孩子是在幼儿园管理期间突发死亡的,且是年仅2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基于公平、正义的民法原则和社会观念,并结合当事人经济承受能力,一审判决幼儿园分担孩子父母的损失近30万元。据悉,幼儿园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另据幼儿园称,孩子死亡后,其家长及亲属曾多次冲入幼儿园,将孩子尸体陈放在幼儿园大厅,在大厅内设灵堂,并有殴打教师,敲砸玻璃、桌椅、门窗等过激行为,扰乱了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我们无意评判本案件的审理过程及结果,相信幼儿园可以从中获得经验和教训,以便在预防和应对幼儿意外伤害事故中做得更合法合情合理。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