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新课程标准“训练”补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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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华平.语文新课程标准“训练”补正[J].教育科学论坛,2009(5):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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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华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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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成都,61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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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语文课程标准》修订宜将与“语文素养”密切联系的概念“训练”作为基本理念加以固定。“训练”不等同于“做练习题”,它是介于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之间的教学策略。它包括“训”和“练”两个方面,即“六训”、“五练”,其最高境界是学生自训自练。训练是提高学生语文素养的手段.语文课程的“工具性”和“人文性”都要通过训练得到落实;语文训练不仅是知识、技能的训练,而且是思维、情感等的训练;科学的训练是“有意义的接受性学习”和“有意义的发现性学习”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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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语文课程标准 训练 策略 科学解释 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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