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道路交通通行的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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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矫立仁.《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道路交通通行的新规定[J].独生子女,2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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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矫立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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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通行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做出了规定,如下:1、将右侧通行、各行其道、按交通信号通行、优先通行作为通行的基本原则;2、写明保证专用车道的使用和通行优先;3、规范遇交通阻塞时的通行行为,即机动车遇有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在本车道内停车等候。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的交叉路口遇有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4、对行人通行安全予以保护,强调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有行人通过时,停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道路交通通行的新规定@矫立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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