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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等级公路的安全缺陷及所承担的责任
引用本文:赵德禄.浅谈高等级公路的安全缺陷及所承担的责任[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3(6):160-160.
作者姓名:赵德禄
作者单位:哈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
摘    要:随着祖国建设的规模扩大,交通运输事业的迅速发展,我国公路建设日新月异,道路等级大幅度提高,高等级公路已成为路网骨干,道路等级的提高显著改善了汽车的运行条件,但使许多对普通公路行车安全无致命影响的道路缺陷成为诱发高等级公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一、道路安全缺陷诱发交通事故的案例。 1999年5月17日:湘D—06228号小轿车冒雨进入笔直微坡的莲易路1204km+583m附近,以90km/h左右的速度在积水地带超越前方大客车,水膜托起高速旋转的轮胎,使其无法与路面有效接触,导致转向制动失去控制,与对向驶来的赣J—D009号吉普车正面相撞,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车辆报废的特大交通事故,肇事地段为全封闭一级公路,双向4车道内侧

关 键 词:高等级公路  立法  管理规范  道路安全事故  安全缺陷  交通事故  法律责任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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