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南汉为五代十国时期的十国之一,其历代帝王推崇佛教,遗留的石碑、铜钟、铁塔、经幢及摩崖石刻造像等众多佛教文物,反映出其独具自身特色的佛教管理制度。首先,南汉建立起层级分明的僧官体系,以僧录统领治下佛教事务,各州设僧正,还设有都监这一僧官监督佛教事务,各基层寺院内有监寺、三纲和知事僧。其次,南汉设立了宫使制度,朝廷册封权宦担任宫使一职,分掌佛教事务,他们是皇帝和佛教之间的联系者,映射出南汉政权对佛教事务的掌控和管理。最后,南汉朝廷和官府对佛教事务的管理深入到对僧人、寺院和佛事活动的管理中。南汉佛教管理制度既延续了唐代中后期形成的僧官和功德使制度,又进行了适应自身管理需求的再创造,是处于唐宋之交这一转折时期的社会产物,是佛教制度化、世俗化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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