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复句应不含因果关系——同吴延枚同志商榷 |
| |
引用本文: | 洪小平.承接复句应不含因果关系——同吴延枚同志商榷[J].中国小学语文教学论坛,1985(4). |
| |
作者姓名: | 洪小平 |
| |
摘 要: | 《语文教学通讯》八四年第九期刊登的吴延枚《承接复句应包含意义衔接的句子》(以下简称《包含》)一文认为承接复句除了包括行动上连贯和时间上有先后的复句外,“还有一种意义上衔接的复句,也应包含在承接复句内。”这种看法对承接复句所包含的内容作了必要的补充,是有一定道理的。但这种意义上衔接的复句,都应包含在承接复句内吗?它要不要受到某些限制呢?我们知道,各种复句,就其分句的逻辑关系来看,可分为两大类,一类分句间有着互相依存的关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